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要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
 

城厢区纪委监察局主要职责

【字体: 】【2007-11-24】 【作者:信息管理员/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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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厢区纪委是负责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专门机关,受区委和市纪委的双重领导;区监察局是城厢区人民政府负责行政监察工作的职能部门,受区政府和市监察局的领导。合署办公后,同时履行着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的行政监察两种职能。其主要职责是:
    1、主管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区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贯彻落实,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主管全区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和市监察局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以及由他们任命的其他人员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区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
    3、 负责检查并处理区直机关各部门、各镇、街道党的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按有关条例或规定,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检举控告和党员、党组织的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4、负责调查处理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以及由他们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作出撤职以下的行政处分决定;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等。
    5、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表彰抓党风党纪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对忠于职守、清政廉洁、政绩突出的工作人员,提出表彰奖励的建议。
    7、调查全区党组织和党员遵纪守法情况,研究党风党纪中的有关问题,拟定相应的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
    8、调查监察对象遵纪守法情况,研究政风政纪中出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起草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制度规定,并负责监督实施;了解区政府各部门和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建议。
    9、履行区政府纠风办的职责,指导全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并做好督促检查工作。
    10、会同区直各部门、单位以及各镇、街道党委、政府(办事处)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核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纪委领导班子和监察室领导干部人选;负责区纪委、监察局派驻各部门“区管干部”以外的纪检组、监察室干部职务的任免;负责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11、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全区各级各单位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负责对效能投诉问题的调查、处理和督促、催办,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绩效考评方案。
    12、承办区委、区政府,市纪委、市监察局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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