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要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
 

关于印发《城厢区村(居)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示范点建设方案》的通知

【字体: 】【2008-06-13】 【作者:/来源: 】 
【阅读: 次】
 【关 闭
    

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为了提升村(居)集体“三资”管理的水平和成效,推进我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创建“村(居)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示范点”活动。现将《城厢区村(居)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示范点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城厢区加强和规范村(居)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七年十一月六日
 

城厢区村(居)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示范点建设方案

    开展创建“村(居)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示范点”活动,是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居)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的现实需要。做好这项工作,对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以创新监督管理机制为抓手,以保障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为核心,全面推进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促进农村发展、群众满意、社会和谐。
    二、基本标准
    要求示范点在加强村(居)集体“三资”管理方面工作扎实,基础牢固、成效突出、群众满意,在我区范围内具有较好的示范和表率作用。其基本标准是:
   (一)机构健全,领导有力。
    1、镇(街道)领导高度重视,定期研究、指导检查,将村(居)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列入对村(居)干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
    2、经管站机构健全,人员配备到位。专职经管人员按照核编人数,在岗在位。
    3、村(居)集体“三资”监管服务中心机构健全,人员配备到位,经费保障有力。专(兼)职工作人员6~7名,其中代理记账员1~2名,镇村招投标委托办公室人员3名,村(居)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办公室人员2名,人员工资和工作经费列入镇(街道)财政预算。代理记账员持有省农业厅颁发的《农村财会任用证》或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等。
   (二)设施齐全,功能完备。
    1、有独立的办公地点。办公地点挂上“村(居)集体‘三资’监管服务中心”的牌子,办公地点按照村账委托代理办公室、镇村招投标委托办公室、村(居)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办公室规范设置。
    2、有固定的招投标场所。
    3、有必需的办公设备。配有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档案柜、保险柜、照相机等必需的办公设备,其中镇村招投标委托办公室电脑1台,村(居)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办公室1台,村账委托代理办公室电脑按照代理记账员人数1:1比例配备。
    4、有一套财务管理软件。代理记账员必须做到人手一套财务管理软件。
    5、有一套电子监控设备。招投标场所安装电子监控设备,对开、评标过程进行全程摄像监控,并对影像资料进行光盘刻录存档。
    6、有一套完善的规章制度。《村账委托代理记账员职责》、《村账委托代理工作流程》,《招投标办公室职责》、《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招投标会场纪律》、《执行招投标管理规定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村(居)集体资产资源产权界定制度》、《村(居)集体资产资源产权登记、报告和年检制度》、《村(居)集体资产资源台帐管理制度》、《村(居)集体资产资源评估制度》、《村(居)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制度》、《村(居)集体资产资源保值增值制度》、《村(居)集体资产资源审计制度》、《村(居)集体资产资源监督问责制度》等一系列配套规章制度上墙公示。
   (三)程序健全,运作规范。
    1、代理协议规范。村账委托代理协议、镇村委托招投标协议规范,程序健全,无侵犯村(居)资金、资产、资源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审批权现象。
    2、审核把关严格。代理记账员严格票据审核,记账及时、准确,入账凭证内容真实、手续完备、票据规范。镇村招投标委托办公室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规范运作,没有出现应该招标而没有招标的行为,没有出现超范围受理的现象,运作的项目程序规范、材料齐全。
    3、档案资料齐全。财务账薄、招投标项目、村(居)集体资产资源等严格按照“一村(居)一柜”、“一标一档”、“一台账两附件”设置。“一台帐”指集体资产资源台帐,“两附件”指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情况附件和有关材料附件(包括各种会议记录、评估材料、招投标原始文件和合同等)。资产资源台账如实登记、反映村(居)集体账内(账外)资产资源的数量、价值及其变动情况。各类档案存放有序、安全完整。
    4、民主管理有效。示范点要实行民主理财,财务公开制度。重大的财务活动和财务事项,如因发展需要借贷资金、对外投资、工程招投标、集体固定资产资源拍卖、转让、入股、出租、土地征用补偿、分配、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集体林海资源流转行为、流转方式以及流转保留价等,必须经村(居)民会议或者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建立民主理财小组,定期召开理财会议,充分履行职责。规范实行财务公开,对公开中群众提出的问题,村(居)干部要及时给予解答和解决。
   (四)推进有力,成效明显。
    1、村(居)集体财务电算化全面推进。会计核算、资产管理、合同管理、财务公开等实现计算机管理。
    2、“组账村管”制度全面实行。村(居)民小组的财务收支由所在的村(居)代管,统一纳入镇(街道)村账委托代理办公室管理。
    3、村(居)集体银行开户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示范点所在镇(街道)的村(居、组),要推行集体资金银行基本账户管理,没有出现多头开户等现象。
    4、所辖村(居)没有发生违反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问题,没有因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问题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农村集体资产得到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村(居)集体资产资源实现保值增值。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07年11月)。各镇(街道)要召开示范点工作动员大会,广泛、深入宣传开展创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示范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使创建活动深入人心。各镇(街道)要按照本《工作方案》的要求,制定开展创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示范点”活动的工作计划和保障措施,并于08年2月29日前报送区农业局和区监察局各一份。
   (二)对象遴选阶段(07年12月)。按照镇、街道各1个的名额,根据各镇(街道)已有硬件设施情况、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确定重点培养对象。
   (三)组织实施阶段(08年1月至11月)。各镇(街道)要按照本《工作方案》的要求和各自制定的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要总结经验,发挥示范作用。同时,要认真查找不足,不断加以克服和改进。
   (四)总结提高阶段(08年12月)。各镇(街道)要把一年来开展创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示范点”工作进行总结,总结工作成效,剖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并以书面材料于08年12月底前上报区农业局和区监察局各一份。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各镇(街道)要把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示范点建设工作,作为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内容,健全机构,加强领导,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工作职责,落实人员经费,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示范点建设。要按照示范点建设的基本标准,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大力支持,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取得成效。区里将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示范点建设列入镇(街道)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每半年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导、考核和验收。
   (二)以点促面,营造氛围。各镇(街道)要以示范点建设活动为契机,筛选辖区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开展较好的村(居),作为村(居)一级的示范单位,强化工作指导,加大宣传力度,调动其他村(居)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三)开展指导,强化督促。区直有关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加强指导、监管。区农业局要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区建设、水务、交通、林业、海渔、财政、国土等部门要分别加强对建设工程项目、水利工程、交通建设项目、林海资源以及采购、产权交易项目的监督检查,不定期开展督导活动,促进镇(街道)工作开展。
   (四)加强交流,辐射带动。各镇(街道)要及时总结典型和成功经验,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充分发挥示范点的示范带动效应,以点带面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的规范化管理,积极促进新农村建设,保障基层稳定和谐。

 
版权所有:中共莆田市城厢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莆田市城厢区监察局
技术支持:中国电信莆田分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政府机关大院 邮编:351100 邮件地址:cxyffb@163.com
您是第位访问者
ICP备案序号:闽ICP备080010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