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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顺恒[2008]P-067号
1、莆田市城厢区常太镇岭下村民委员会拟建城厢区常太镇岭下村城石线——下岭自然村公路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工程性质:公路工程 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的路面、路基工程 建设规模:约260米 投资概算:约18万元 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自筹 建设地点:常太镇岭下村 要求工期:30日历天 工程质量: 合格 3、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不分主、增项差别)的企业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不分主、增项差别)的独立法人。建造师须是申请人本企业职员(以建造师证书上的工作单位为准),具备相应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注册建造师证书且目前无在建工程项目。 凡在莆田市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规定资质条件且未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均可参与投标。 4、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将在城厢预防腐败网(http://www.cxyffb.gov.cn)、城厢区区政府公告栏、常太镇镇政府公告栏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工程预算书等。 5、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仟元,投标保证金手续须在截标前自行办妥,办理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6、本工程投标申请人于开标前不得向招标人或他人透露自身投标信息。 7、本工程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8、开标前招标人不与投标人接触,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踏勘项目现场中若存在疑问(包括认为招标文件中存在限制公平竞争的倾向性条款等问题),可不署名直接登录城厢预防腐败网(http://www.cxyffb.gov.cn)“网上咨询”版块向招标人提出(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和编号)。 9、投标申请人可以直接从网上下载相关资料并编制投标文件。公告栏中的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书面招标文件为准,因在网上下载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得招标文件等资料而产生的失误、风险由投标人自负。(本工程招标资料费用200元)。 招标人:莆田市城厢区常太镇岭下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08年11月
附件:常太镇岭下村城石线——下岭自然村公路工程 招标文件新抽签.doc
附件:(审核)常太镇岭下村城石线——下岭自然村公路工程.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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