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城政办[2008]132号
关于启用莆田市城厢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印章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根据《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厢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中心的实施意见》(莆城政〔2008〕202号文件)精神,为便于开展工作,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启用“莆田市城厢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领导小组”、“莆田市城厢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各壹枚。
附: 印模1 印模2
二○○八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