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要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
 

莆田市城厢区财政局关于成立莆田市城厢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小组有关事项的通知

【字体: 】【2007-11-24】 【作者:信息管理员/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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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财政所、局机关各股室、局下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资产清查工作,区财政局会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成立了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小组。现将资产清查工作小组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工作小组职责

统一组织和协调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拟定资产清查的相关办法和配套措施,对资产清查数据进行汇总、审核,并根据国家现行规定和资产清查有关政策,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确认和核实等。

二、清查工作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张伟国(区财政局副局长)

副组长:姚子镰(区财政局纪检组组长)

成  员:吴静(办公室)

张茂元(综合)

林琦瑗(预算)

蔡素莺(国库)

杜金发(行政政法)

蒋  芳(会计委派)

阮仙瑜(教科文)

黄荔民(经建)

郑淑萍(乡镇)

欧胜铿(农业)

三、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财政局干部杜金发兼任清查工作小组办公室主任。

办公地点:区政府大楼四楼

办公电话:0594—2678658

传    真:0594—2678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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