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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在监督对象上,由科级领导干部向股级干部延伸。注重将信访监督对象向下延伸,把部门股级和镇(街道)“七所八站”股级干部纳入到信访监督范围,尤其注重强化对管资金、管工程、管拆迁、管项目、管审批、管执法的股级干部的监督。二是在监督内容上,由廉洁自律监督向工作作风、行政效能监督延伸。将信访监督的内容从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生活作风等延伸到领导干部的工作作风和办事效率等方面,推动机关作风建设和办事效率的提高。三是在监督机制上,由单一监督向联合监督延伸。建立了信访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邀请组织、信访、审计、检察等部门的负责人参加,通报监督信息,交流监督经验,商讨联合监督方案,形成信访监督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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