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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建立三级管理网络。聘请18名沿海渔村干部担任村级海洋管理协管员,组建2个乡镇海洋与渔业站,构建区、乡镇、行政村三级基层海洋管理网络,实现养殖用海管理经常化。 二是组织用海普查登记。建立养殖用海项目普查台账和海域承包、租赁合同台账,规范养殖用海管理。截止目前,为养殖户办理积压未年检的海域滩涂养殖证54本,确权海域使用39宗,面积2.08万亩,确权登记率达91.4%。 三是探索海域使用市场化配置。推行海域使用权招投标制度,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分单元区逐区竞标。现已通过公开招标出让海域使用权3宗、面积258亩,为集体增加收入53.29万元,增收率达88.4%。 四是强化海域使用监督办法。以海域使用是否持证、规范、有偿和非法使用为主要内容,坚持日常检查和集中整治并举,及时规范用海行为。1至7月份,共查处违法海洋渔业案件25起,罚没金额达12.25万元,结案率100%。
(本委监察综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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