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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强化考勤管理。镇带班领导对机关干部签到(退)进行监签,并负责填写当天考勤情况表,办公室负责每周汇总考勤情况并予张榜公布。 二是强化效能督查。镇效能办不定时进行机关效能督查,对替(代)签、擅自离岗或不作为等违反机关效能规定的工作人员给予严肃处理。 三是强化奖惩运用。将效能考评结果作为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和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对违反机关效能管理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诫勉教育、效能告诫及党政纪处分。 四是强化责任追究。当年度被效能告诫一次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当年度被效能告诫二次的,年度考核不能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并给予待岗或调整岗位处理;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没有履行好领导职责,对部门工作人员督查不力疏于管理的追究其相应的领导责任。 (东海镇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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