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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中心”依托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具体负责有形交易市场的管理工作,下设三个分中心,即:工程交易分中心、产权交易分中心和政府采购分中心,分别负责对工程招投标、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的市场化配置工作,打造区级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活动的统一运作平台。各类交易项目除按规定纳入市招投标中心和村(居)集体“三资”监管服务中心运作的以外,其它交易项目活动主体发布招标信息、投标报名、资格审查、投标人选择、专家抽取、发标、开标、评标、定标等相关工作均应进入“中心”办理,接受行政监管。通过“中心”的规范运作,实现区级小额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项目的“统一进场交易、统一发布信息、统一收取费用、统一交易规则、统一现场监管”,保障各类交易活动信息发布畅通、运作程序规范、标后监管到位,杜绝各种规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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