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城厢区纪委、监察局提出“五个有”标准,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 一是对外有牌子。在全区119个村(居)中遴选60个村(居)作为示范点,统一制作 “XX村务监督委员会”或“XX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牌子,与村(居)两委牌子一并挂在村(居)委会办公楼的显眼处。 二是办公有场所。为保障村监会正常运转,60个示范村(居)开辟1间固定的单独办公室,同时配备至少1台电脑、1部电话传真复印一体机、3套办公桌椅及村监会成员桌牌等办公设备。 三是监督有制度。区纪委结合实际,制定《村务监督委员会主要监督职责》、《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工作方法》、《村务监督委员会管理考核暂行办法》等10项监督制度,并按同一规格在各示范点的办公场所公示上墙,规范村务监督工作。截止目前,已对村道硬化项目、山林和滩涂等村集体资产招投标、低保户发放对象申报等251项工作进行监督,得到群众普遍支持。 四是工作有记录。村监会围绕工作职责、监督重点,依据统一制作上墙的6幅工作流程图开展监督工作,详细记录工作内容,包括监督事项、决议情况、落实情况等,并结合年中、年终“双述双评双公开”活动向镇(街)党委(党工委)、纪委(纪工委)汇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结果作为镇(街)年度考核村监会工作的依据之一。 五是监审有公章。镇(街)党委(党工委)统一制作村监会公章。凡涉及村民集体利益的贷款、承包、招标、基本建设、资金开支、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等重大事项,村监会采取介入、跟踪、回访等方式,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按实际情况加盖公章,及时公示公开,体现监管审核成效。 摘自:2011年10月14日省纪委办公厅《纪检监察信息》第82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