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大力推行小额建设工程简易招标,杜绝暗箱操作,减少人为干预,从而将围标串标、恶性竞争者“挤出”市场。 规范标前管理。一是严控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供应商必须为市政府投资工程相应级别的预选承包商和注册成为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二是严格项目申报。要求建设单位须取得计划立项批文或区财政部门的资金安排,并具有审查过的施工图纸和标底预算书。 改革评标方法。采取公开标底、随机定标的办法决定中标人,即由建设单位代表在现场通过抽签摇号方式确定大号中标或小号中标原则,再由投标人自行抽签,通过比较大小号确定中标单位,这在最大程度上削减了招标过程中建设单位、评标专家的“自由裁量权”,增强了招标全过程的透明度。自改革招标方式三年来,每次参与的投标人数量均在40至60家左右,大大减少了围标、串标的几率,达到“零投诉”、“零质疑”效果。 严格监管模式。完善招投标备案制度,由区建设主管部门对标前、标后进行有效监督管理;建立施工许可制度,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的安全和质量管理等招标后续工作;建立统一、开放的政府采购与建设工程招标网,实现采购单位、建设单位、采购中心、供应商和财政、建设、监察等部门的网上协同工作,促进了政府采购与工程招标公开放、有序运转。 加大违规查处力度。创建曝光平台,对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虚假应标、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供应商列入“黑名单”,向社会曝光,随时公告,维护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标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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