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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酒泉市干部综合考核改革纪实
【字体: 】【2012-01-19】 【作者:/来源:人民网─《甘肃日报》】 【阅读: 次】 【关闭
  每年12月,正是一年一度考核最集中的时候,但酒泉市7个县市区在接受全市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工作中却欣喜地发现,2011年度的考核与往年完全不同。由常委带队的考核小组集中统一考核,考核办法更加科学,考核内容更加务实,考核的结果更加准确,时间更加紧凑。

 

  在2011年度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工作中,酒泉市全面改进考核方法、考核内容、结果运用和领导体制,在较短时间内,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的综合考核评定,为改进考核工作、转变机关作风注入了活力。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在去年召开的市党代会、人代会、三届一次全委扩大会等会议上,酒泉市委书记马光明多次强调,在全市经济处于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建立和完善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树立正确的工作导向,把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调动起来,把心思和精力引导并凝聚到抓落实、促发展上,是一件十分紧迫的任务。

 

  为此,新一届市委在总结以往干部考核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坚持“四集中、四统一”的考核原则,以强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通过各项重点工作和目标责任书的综合考核评价,考出了导向,考出了正气,评出了差距,激发了活力。

  

  更便捷、科学的操作方法

 

  ——集中统一考核

  

  年关节头,正是各级组织集中精力抓落实、一心一意谋发展的关键时期,同时,又是各类考核集中实施阶段。名目繁多的考核接踵而至,使各级组织疲于应付,不仅增加了基层负担,也分散了领导干部抓工作的精力。

 

  为了避免多头考核、重复考核,在去年的考核中,酒泉市本着“集中领导、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集中考核” 和“统一标准、统一内容、统一打分、统一评定”的原则,坚持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分项考核与综合评价相结合,突出各项目标责任书的考核落实,突出全盘工作的综合评价,责成各单位对平时工作进行自查,考核组对照县市区目标责任书逐项打分,采取述职述廉、民主测评、个别谈话、调查核实、上级评价和综合评价等方法,综合比较评分,并与纪检机关、计生审计等部门的意见相互印证,准确掌握班子运行和干部履职情况,考核周期更加简短,程序操作更加便捷,效率更高,质量更好,避免了多头考核、重复考核、以偏概全等现象。

  

  更全面、务实的考核内容

 

  ——捆绑量化评定

  

  考核什么,如何考核,是指导工作的“指挥棒”和“风向标”,对今后抓落实、谋发展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实现富裕文明和谐幸福酒泉的战略目标,迫切需要通过考核树立一种真抓实干、奋发有为的领导作风和工作作风。

 

  考核中,酒泉市改革以往分头组织、单项考核,偏重硬指标、弱化软实力的弊端,将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思想政治工作、部门目标管理责任制、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管理责任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信访工作、基层党建工作、全市工业项目以及领导包挂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责任制等十项工作捆绑打包,统筹兼顾,采取“听、测、查、看、问、考、评”相结合的办法,一并组织进行。

 

  考核结束后,将十个方面的考核结果按照10%—25%的权重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百分制评价体系,进行量化考核,得出最终评价得分,作为评定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其中,对领导班子的考核,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责任制占到了25%的权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思想政治工作、综治工作、基层党建工作及上级评价和考核组评价分别占到了10%的权重,民主测评占到了15%的权重;对领导干部的考核,班子得分分别占到了20%—30%的权重,民主测评占到了50%—70%的权重,上级评价和考核组评价分别占到了10%的权重,形成了既注重经济指标,又兼顾发展目标,既吸收上级评价,又尊重民意测评,既突出年度考核,又印证平时考核的格局,重点更突出,内容更周全,操作更简便,评价更准确。

  

  更准确、有力的结果运用

 

  ——综合排序奖惩

  

  一项创新举措是否科学,关键看实际效果如何。年度综合考核有无成效,最根本的要看结果如何运用。

 

  酒泉市在年度考核结果的运用上注重了单项工作奖惩与综合排序奖惩的有机统一。对县(市、区)和部门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进行综合排序,确定市委、市政府“责任书兑现奖”奖励等次,对没有完成“政府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责任单位不发放“责任书兑现奖”。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思想政治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信访工作和基层党建等单项工作依据考核得分情况,分别通报,分别兑现奖惩。同时,对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重大信访案件、节能减排、人口和计划生育、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产品质量等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受到一票否决的单位,班子和班子成员均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

 

  综合考核中被评定为“优秀”等次的领导干部,在提拔使用时优先考虑。对于评定为“优秀”等次的领导干部,按照公务员奖励的有关规定,当年给予嘉奖;连续三年被评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对当年被评为“一般”或“基本称职”等次的,对其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当年被评为“较差”或“不称职”等次和连续两年被评定为“一般”或“基本称职”等次的,进行全面整顿和组织调整。

 

  考核结果运用的改进和强化,为干部奖惩、提拔使用或轮岗交流提供了依据,更好地调动了全市各级的工作积极性,促进了遗留问题整改,把工作向心力和凝聚力引导到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幸福酒泉、促进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上来。

  

  更完善、得力的领导体制

 

  ——常委带队主抓

  

  新一届市委高度重视综合考核工作。市委多次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干部考核工作,认真讨论考核实施方案,对考核的指导思想、原则、方法、内容、程序和结果应用等关键环节进行重点指导。同时,及时成立考核领导小组,抽调党政办公部门、组织、宣传、纪检、政法等职能部门领导及业务骨干70多人,组成7个考核组,由市委常委任组长,市人大、政协党员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利用10天左右时间分头深入7县市区和98个部门单位进行集中统一考核,提出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等次评定的初步意见。领导力量的加强,第一次使年度考核工作由部门单项考核层面上升到市委综合考核层面,增强了考核评定的权威性和考核结果的公信度,工作流程更加科学,结果运用更加便捷准确,达到了引导和凝聚的目的。

 

  酒泉市通过建立健全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加大综合考核力度,树立了正确的考核导向,形成了风清气正的考核氛围,考核工作科学化水平明显提升,干部群众的公认度明显增强,在实践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广大干部职工普遍反映,这样的考核重指标但不唯指标,讲效率但不走过场,增加了压力却减轻了负担,转变了风气又凝聚了士气,为年度考核这一老话题注入了新活力,使大家干有方向,考有目标,得奖受罚心中有底,改进工作重点明确。

 

  在新的考核制度引导下,酒泉市经济社会各项发展目标正在稳步实现,新的年度工作计划正在加紧谋划,全市各级干部呈现出争先恐后、奋发作为的良好精神风貌,跨越式发展的伟大实践正在酒泉大地上风起云涌,快马扬鞭!